今年百强评比进入第十五个年头。本着科学、真实、公正的目标,同时为了体现百强榜单的延续性与可比性,本届榜单仍遵循历年评比设定的基本原则。
1、百强数据收集范围锁定在2016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印刷包装类企业。
2、评选采用的指标体系有六项指标,即产品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资产总额、利润总额、对外加工贸易额、职工人数。其中年度销售收入作为排行主指标,其余五项为辅助分析指标。
为了逐步完善百强考核体系,在以“大”确定百强排序的同时,南京印刷公司,突出“大而强”企业的示范作用。因此在附表中,分别以销售利润率、资金利润率、全员劳动生产率、每百元资产实现的销售收入等经济效益指标,排序前50名企业。
3、排行范围涵盖出版物印刷、包装印刷、其他印刷等企业。但并不涵盖印刷产业链中的上游企业,如纸业、耗材类和印刷设备类企业。
4、印刷集团以合并报表形式参与排行。但为了保持榜单的印刷行业特色,我们要求所报数据剔除集团中的非印刷部分。这一合并报表原则,恳切希望参报企业自觉遵守。
印刷集团的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5、本着“市场榜”的一贯原则,处于相对垄断经营地位的印刷企业,如印钞厂、邮票厂等,不在此榜单的收集目标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