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软包装企业遇到的最大问题莫过于必须要支付VOCs排污费。不论多少,排污费已经不可能不交。1年来的观望、博弈,终究是铁板钉钉,不可避免了。好不容易经市场整合,软包装行业利润率近年来有了明显上升,但一旦支付排污费,必然会被打回原形,重新沦为低利微利行业,甚至可能面临新的亏损。排污费问题,很可能成为软包装行业新一轮洗牌的契机,达摩克利斯剑高悬,软包装印刷企业不得不慎思。
国内印刷界遭遇前所未有的尴尬
软包装企业排污费的征收有两种计算方法,即产污系数法和物料衡算法。南京市采用的是产污系数法,南京市采用的是物料衡算法。算法不同,具体落实到付费金额上也略有不同。由于征收排污费已是大势所趋,南京印刷厂,对于印刷企业来说,总希望少交点,因此总想选一个可以少交点的算法。可惜,选用何种方法是由各省市环保部门所定,印刷企业没有丝毫发言权。
由各省市环保部门确认的关键参数是每公斤排污征收的金额,有20元/千克,也有15元/千克、10元/千克,甚至1.2元/千克。征收价格还同征收时间段有关,初期单价低些,可能只是按半价征收,越往后价格越高,如果时间段已经延后,但排污治理的质与量没有明显改善,政府甚至会翻倍征收,以体现政策上的惩罚力度。按照笔者的理解,这是各地环保部门依据当地对生态的控制需求以及GDP平衡下来的综合结果。排污征收价格随企业所在城市的不同需求侧重而存在差异化,由此导致了污染企业从一线大城市向三四线中小城市的转移,笔者多年前工作过的印刷企业已部分从南京迁到安徽,应该走的就是这条道路。
印刷行业本身就属于都市产业。20世纪80年代南京确定的六大都市产业,印刷行业就位列其中。印刷企业的规模与城市人口密集度存在很大关系,不论是出版印刷还是包装印刷,绝大多数用户都集中在大中城市,印刷产业的前端供应链,也大多集中在大中城市。按照就近原则,印刷行业集中在城市,尤其是人口密集的大中城市无可厚非。然而,由于环保因素,印刷企业不得不迁离城市,迁移到人口相对较少、人口密集度相对较低的地域。这种背离就近原则的迁移,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印刷企业物流费用的大幅度上升,以及交货时间的延长。
随着政府对环保要求的提升,印刷企业的制造成本也会大幅上扬,这已是不争的事实。长期以来,印刷产业的税后利润率并不高,由环保因素提升的成本,将很可能是将国内印刷业压垮的最后一根稻草。
今年年初,南京市印刷协会对南京市环保局2015年11月26日印发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细则》提出了异议,并起草了“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细则》的意见反映”文件,文件中提出希望政府环保部门对已经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印刷企业给予排污费减半征收的优惠。南京市环保局对此做出了回应,其表示《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细则》规定只有以VOCs污染防治为重点的清洁生产审核,才能作为减半征收VOCs排污费的条件之一,虽然其也认可这些企业的不懈努力,但在VOCs排污费征收方面没有给出一丝一毫的优惠。因为环保部门目的很明确,一旦书刊印刷企业的口子出现松动,包装印刷企业也会提出要求,如此,印刷业的VOCs治理之路将会变得更加崎岖。所以,无论印刷企业是否取得绿色印刷认证或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只要仍然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仍然在排污,必须支付排污费。印刷的不环保其实是油墨的不环保,尽管其他一切均达到了所谓的绿色与清洁,但只要采用的油墨不环保,存在着污染环境的可能,印刷企业就必须承担后果,为排污买单。
在两种不同的排污费计算方法中有几个共同的重要参数:生产过程中有机溶剂的耗用量、企业自行处理的有机溶剂总量以及处理效率。目前的计算方法基本可以归纳为有机溶剂的耗用量减去处理量,得到排污量,再乘于排污单价,即为企业需要交纳的排污费总量。耗用量确认起来很简单,采购订单上写得清清楚楚,因为存在增值税抵扣,所有企业不愿造假也不敢造假。但企业自行处理的有机溶剂总量与处理效率就不同了,由于至今为止尚没有像度量衡那样必须每年强检的计量装置,目前印刷企业提供的数据并不具有公信力,还需要环保部门的检查和确认。可见,这两种计算方法其实存在着人为因素,存在着极大的可变动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存在着非技术因素的人为调节性。
因此,我们可以很清晰地将印刷企业必须要支出的排污成本归纳为3项。
(1)印刷企业必须添置价值不菲的VOCs处理设备。
(2)印刷企业必须承担该类设备日常运行、维修、保养的一切开支。
(3)印刷企业必须准备应付排放与计费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所有检查、确认、惩罚、放行等一系列带有人治痕迹的公关,准备可能的被潜规则。